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23歲的小玉(化名)在陪兩名客戶喝酒後,坐車回家時突然從車上栽下昏迷,終因搶救無效死亡。為此,小玉家人訴請海澱法院判令兩名客戶賠償57萬辦公室出租餘元。記者昨日獲悉,海澱法院已受理該案。
  小玉原是一酒店前廳經理。今年1月10日,小玉與兩名客戶相約在海澱區清河附近一餐廳喝酒。席間,小玉喝下大量酒水。餐後,小玉步履蹣跚,兩名客戶將其攙扶至轎車後排座位,準備送其回家。但就在賣房子小玉坐下,車門尚未關上前,她突然從車內向外栽倒,隨後昏迷不醒。雖然兩客戶迅速將其送往急救中心搶救,但小玉因搶救無效3日後死亡。
  小玉屍檢結論為:主要損傷為頂枕部大面積頭皮下出血、右額骨骨折,符合枕部受鈍性外力所致,摔跌磕碰均可形成。結合毒物檢驗報告,確認其死因是SD記憶卡頭枕部受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同時,公安綜合調查取證,確認該案不屬於刑事案件。
  雖然該案不膠原蛋白是刑事案件,但小玉丈夫認為,小玉是被兩名客戶邀請一起用餐,餐後二人對醉酒的小玉未盡到安全保護義務,致使小玉死亡,故其訴請海澱法院判令兩人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共57萬餘元。  (原標題:女子陪酒突發意外死亡家屬訴兩客戶擔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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