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銀川2月2日電 記者 申東 今天,寧夏銀川市金鳳區法院依法受理了由檢察機關移送申請的任某強制醫療案。這是2013年1月1日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寧夏第一家法院受理對精神病患者進行強制醫療的案例。
  任某現年43歲,寧夏固原彭陽縣人。2013年8月31日,任某將其9歲的兒子砍死,之後自殺未遂,被其丈夫發現報警。2013年10月9日經寧夏寧安醫院法醫精神疾病鑒定中心鑒定,任某被診斷為患有癔症性精神病,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
  根據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在特別程序中增設的“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 鑒於任某有可能再次實施暴力行為,檢察機關於2013年12月30日向法院移送強制醫療申請書。
  據法官介紹,對肇事肇禍的精神病患者來說,設置強制醫療的特別程序能有效避免精神病患者再次實施危害社會或自己的行為,也有利於精神病人的精神康復。另外,設置強制醫療的特別程序,從行政決定上升為司法決定,在更高層面規範了強制醫療的決定程序,更能有效防範人為的“被精神病”發生。  (原標題:寧夏首次啟動強制醫療案特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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